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廉政家访”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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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全省“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的通知》(云纪发电〔2020〕2号)及我校《关于在全校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云中纪字〔2020〕3号)中“进行一次‘廉政家访’”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9月25日前完成。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五访”活动
采取上级访下级、领导访干部、一层访一层的方式,通过与受访对象及家属拉家常、访家情、察家风,全面了解所管理领导干部的思想、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家访要力求实效,杜绝形式主义,具体做到“五访”,即访配偶、访父母、访子女、访邻居、访居住社区,全面了解掌握党员干部遵守家庭美德、社会道德情况。
全体校领导在分管部门和联系院系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中分别选一人进行廉政家访;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其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进行一次廉政家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在本部门(单位)科级干部和教职医务员工中分别选一人进行廉政家访。
纪委办公室负责校领导的家访联系服务工作,各部门(单位)纪检委员负责本部门(单位)的家访联系服务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于9月25日前将《廉政家访登记表》(附件)及相应家访的电子照片发送至937055781@qq.com邮箱。
三、活动要求
开展“廉政家访”是落实省纪委省监委、省委宣传部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廉政家访要说在心坎上,谈在要害处,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切实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
附件:云南中医药大学“廉政家访”记录表
中共云南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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