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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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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云纪发电20195)要求,现就我校2020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特别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要求纳入日程安排,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务实有效;要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杜绝“四风问题,严防反弹回潮、隐形变异,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以实际行动推动作风建设向深里抓、实里做,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党组织要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教育、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化成大祸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突出监督重点,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着力纠治不担当不作为、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

二、严明纪律规定,明确底线红线

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在纠治“四风”问题上持续用力,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纪律规定,做好表率,管好身边的人和事,形成“头雁”效应,倡导清正廉洁价值观,纠正畸形消费和送礼陋习,引领社会风气向好。

三、加强督促落实,严防隐形变异

学校党办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重大工作的统筹安排,坚决杜绝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财务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公车使用等费用的报销制度和规定,严格报销审批流程,审计部门要加强与财务部门协调,严防虚报项目、序列支出、弄虚作假、化整为零等隐形变异做法;后勤服务集团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公车管理,强化监管,做好公车封存停放登记备案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将结合实际,加强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查处学校食堂的公款吃喝,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用公务加油卡给私车加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严肃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以电子支付方式收送“红包”礼金,以快递或代送业务收送礼品以人情往来名义收送礼品礼金,以召开会议、举办活动名义组织或参与公款高消费等活动,以工作汇报、工作交流名义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实物等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

四、突出政治监督,严肃执纪问责

元旦、春节期间,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将在全省开展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校纪委将聚焦“四风”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具体行动,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202011后检查发现的,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决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同时见人、见事、见细节通报曝光,充分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真正让纪律“带点”、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举报电话:1238865918263

 

 

                     中共云南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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