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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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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有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进一步整治漠视侵害学生利益的问题,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学生资助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学生资助实施环节,以各种名义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贪污侵占学生资助资金,以各种理由节流资助资金并弄作他用等问题。

(二)虚报冒领、套取骗取学生资助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虚列项目、虚增工作了、虚报复核资助条件人数的方式,套取骗取资助资金以及代替受助学生本人签名冒领学生资助资金等问题。

(三)滞留拖欠学生资助资金的问题。各级各类补助政策资金,学生资助金是否存在不及时兑现、不足额发放和结余资金长期趴账、结转冲抵不及时等问题。

(四)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学生资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资助对象是否精准,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资格审查是否存在把关不严;动态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作风不严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题问题。

二、监督检查时间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1月12日至17日)

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对本单位2019年度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各二级学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报告研究生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要及时总结,并于11月17日前将总结情况上报校纪委办公室。

  • 重点抽查检查(2019年11月18日至19日)

校纪委抽调专门人员对相关单位、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不履职尽责,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不及时、不到位、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办。

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作为主题教育活动“找差距、抓落实”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职,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云南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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