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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督促落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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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按照《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驻教纪监发〔20204)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督促落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脚踏实地抓落实。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积极主动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二、紧盯重点环节,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部署要求,以扎实、细致、深入的作风,在跟踪掌握师生身体健康状况、严防学生提前返校、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日常管控、疫情防控后勤工作、校园安全保卫等方面采取精准有力措施,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各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假期带班领导干部、值班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落实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严格监督执纪,强化追责问责

学校纪委将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以下问题,将从快从严进行查处: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监委工作部署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及学校党委、行政工作要求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二是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失职读职问题;四是贪污、截留、挪用救援款物,在分配救援款物时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五是不按要求及时报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疫情等问题。

 

 

中共云南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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