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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 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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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

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按照省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云纪发电〔2017〕7号)要求,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党的十九大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出了新的部署,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继续紧盯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风,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气氛。各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持之以恒的决心和强有力的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向终身发展。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划清纪律底线,严肃纪律要求

结合《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我省《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互相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特别要注意“四风”问题的隐形变异、变化花样等问题,如:套用节日补贴、加班值班补贴、会议误餐费、慰问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或“私车公养”“私车配专人”;虚开接待公函变相吃喝或一次公务接待虚开多份公函提高接待标准;将违规支出化整为零、拆分报销或移花接木列支其他经费冲销;简化包装送重礼;将高档烟酒费用变化品名报销或拆分报销;领导干部办公室虚增工作人员、虚加办公桌椅应付检查;办理婚丧喜庆少报多办、多地分办、多时分办等问题,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在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期间聚焦“四风”,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严格执纪问责。一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欢迎全校师生员工向学校纪委的监督举报电话、信箱投诉举报相关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学校节假日专项纪律检查组,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我校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四是严查快处“零容忍”。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将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五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

举报电话:65918263

信箱:ynzyxyjjss@163.com 

    

 

                中共云南中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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