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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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收费行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巩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高校”成果,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2015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限
检查范围:各部门(单位)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
检查时限:2015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相关部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部分部门(单位)开展重点抽查。
请各部门(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整理相关台账资料并填写自查表(见附件),于
三、检查内容
(一)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情况
是否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批准的《云南省收费许可证》及《云南中医学院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及标准》(云中院字[2012]59号)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是否按学年或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跨学年预收等违反政策及规定的行为;对专升本学生与同等学历层次相同专业的学生是否实行相同标准收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是否根据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费用等。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情况
检查《云南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云发改收费〔2009〕1680号)、《云南中医学院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云中院字[2012]58号)、《关于核定、调整和新增部分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云中院字[2013]9号)、《云南中医学院关于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中院财字[2014]8号)、《云南中医学院校园网收费对象和执行收费标准》(云中院字[2013]89号)、《云南中医学院公共机房收费及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云中院字[2014]27号)、《云南中医学院校园网收费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云中院字[2014]42号)等文件的执行情况,是否实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备案制度。
(三)学校食堂和超市商品价格稳定情况
学校食堂价格、超市商品价格与上年相比较是否稳定,是否做到明码实价,有无乱抬价,变相涨价等行为。
(四)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情况
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有无在醒目位置长期设置收费公示栏(牌),并准确公示我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批准文号以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政策和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
(五)执行招生收费政策情况
是否严格执行招生收费政策,有无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有无体制外招生、冒用学历教育名义招生和乱收费的行为。
(六)助贫帮困政策落实情况
“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贫困生补贴、减免学费和住宿费等助贫帮困政策的落实情况;助困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建立健全学生助贫帮困工作制度和领导机构等。
(七)执行教材管理制度的情况
是否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教材管理制度,教材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有无强制征订教辅资料等问题。
(八)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
各项教育收费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做到“六个规范”。各项教育收费收入是否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有无自立账户的违规行为;有无隐匿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产,私设“小金库”的违规行为。
(九)其他
各部门(单位)是否有自行开展的其他违规收费项目。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质量,保证工作到位,不走过场。检查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违规乱收费行为将认真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云南中医学院2015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情况自查表.doc
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审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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